意图提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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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KW模型

罗素·艾可夫(Russell L. Ackoff)教授认为,人类思维内容可以分为5个层次: (1)数据(Data):任何形式存在的、未被赋予实际意义的符号; (2)信息(Information):经处理的,被赋予了实际意义的有用的数据; (3)知识(Knowledge):信息使用者出于某一意图而得到的信息的集合; (4)理解(Understanding):基于插值、概率的认知、分析过程; (5)智慧(Wisdom):经过一个推断性、非确定性、非概率的过程,得到曾经未理解的“理解”的过程。 融合DIKW体系和计算机技术,Gene Bellinger,Durval Castro和Anthony Mills提出了“理解”不作为一个单独层次的想法[2]。他们如此理解罗素·艾可夫的理论: (1)数据:类比计算机中以不同形式存储的数据,原始、且除其存在之外没有任何意义; (2)信息:类比存储于关系型数据库中,以Key-Value形式通过关系链接而被赋予意义的数据; (3)知识:类比编程、建模中出于某一意图而使用的部分信息,知识是被“意图”赋予了额外意义的信息的集合; (4)理解:类比于人工智能,它们通过潜在的逻辑,从以前存储的信息和知识中合成符合某一意图的新知识。“理解”和“知识”区别在于“学习”和“记忆”的区别,有理解的个体可以从以前已知的“理解”中综合新“知识”,获取新“信息”,建立新“理解”。即理解可以建立在目前掌握的信息、知识和理解本身的之上。 (5)智慧:类比于人类编撰法律、道德规范的过程。它促使我们理解以前所没有理解的。与前四个层次不同,“智慧”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、正确的答案。或者说,追寻“智慧”的答案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不智慧的。 如它们所叙述,理解作为一个过程,不应作为单独的层次出现在体系之中,而应该成为为数据、信息、知识、智慧之间每个阶段之间以“意图”为依据的过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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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arated they live in Bookmarksgrove right at the coast of the Semantics, a large language ocean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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